證明文件
回執證明是一種證明文件,用於表明某個事務已經被受理或處理。具體來說,回執證明可以是:
派出所回執單:這是公安機關發給前來報警的羣衆的一種憑據,表示已受理該人報警。在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會製作受案登記表和受案回執。
銀行回單:也稱爲銀行回執單,是銀行對本次處理的票據的證明。在ATM機或櫃檯上辦理相關業務後,可以選擇打印回單,尤其是在櫃檯上辦理業務時,通常是默認打印回單的。
照片回執:由照相館開具,包含所照的相片及與公安部門聯網的電腦條碼。
這些回執證明在不同的場合下有不同的用途,但它們共同的特點是作爲已經發生的事件或交易的官方或正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