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申請休學的條件主要包括身體健康原因、家庭或個人原因,以及學術或生涯規劃調整。以下是詳細介紹:
因病休學。學生的身體健康是申請休學的主要原因,這包括患有嚴重到足以影響正常學習的疾病,需要市級或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家庭或個人原因。如家庭突發重大變故(例如親人重病、喪親等),需要回家照顧或處理事務,或者學生個人遭遇特殊困難或緊急情況,如出國留學、兵役服役等,可申請休學。
學術或生涯規劃調整。學生因學術規劃調整,需要時間進行科研、實習、創業等活動,或因個人生涯規劃需要(例如旅行、間隔年),也可申請休學。
休學手續方面,學生需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通常需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並經過學校的審批。休學期限原則上為一年,期間不得到校上課。休學期滿後,學生可申請復學,若仍需休學,可辦理續休手續。高中學生最多可休學兩年。高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予辦理休學。未經批準擅自休學的,可能會被按自動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