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語文課綱是國民國小的國語和國文的課程標準。國民國小的國語課程綱要規定,國語教育的目的在培養學生閱讀、書寫、聽話、說話的能力,使學生能欣賞並能用文字表達日常生活的內容及事理。寫作的教授以記事文、說明文、敘事文及實用文為主,在發展兒童想像能力,培育良好的品德,態度及習慣等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而國文課程綱要規定,其目的在於培養學生閱讀、欣賞、寫作並運用語言文字的能力。其課程和內容的選擇應符合兒童心理,注意通俗易懂,富於興趣,並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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