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圖書過期未還的處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繳納滯納金。如果圖書逾期未還,圖書館會收取一定的滯納金,這個費用通常是每逾期一天,每本書收取一定的金額,例如每冊0.1元/天。
暫停借閱權限。如果圖書逾期未還,圖書館會暫停借閱者的借閱權限,直到圖書歸還或續借手續完成。
累積超期處理。對於長時間逾期不還的情況,圖書館可能會採取更嚴厲的措施,如累積計算超期天數,並根據超期天數累積停借不同的時間長度。
免除滯納金的可能性。對於某些特殊情況,例如通過參加圖書館的活動或捐贈圖書,借閱者可能有機會減少或免除滯納金。
特殊時期的處理。例如寒暑假期間,圖書館可能會順延圖書的歸還日期。
如果圖書過期未還,建議儘快與圖書館聯繫並歸還圖書,以避免產生更多的滯納金和更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