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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交易方式

土地交易的主要方式 包括:

招 標出 讓。市、 縣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 門 發 布招 標公告,邀 請特定或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組 織 參加 國有土地使用 權的投 標。根 據投 標 結果 確定土地使用者。

拍 賣出 讓。出 讓人 發 布拍 賣公告, 競 買人在指定 時 間和地 點 進行公 開 競 價,根 據出 價 結果 確定土地使用者。

掛牌出 讓。出 讓人 發 布 掛牌公告,按公告 規定的期限 將 擬出 讓宗地的交易 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 場所 掛牌公 布,接受 競 買人的 報 價申 請, 並及 時更新 掛牌 價格。根 據 掛牌期限截止 時的出 價 結果 確定土地使用者。

協定出 讓。土地使用 權的有意受 讓人直接向 國有土地的 代表提出有 償使用土地的 願望, 與有意受 讓人 進行 談判磋商, 協商出 讓土地使用的有 關事宜。

除了上述方式, 還存在土地 託管、土地入股、土地 轉包、土地租 賃、土地流 轉、土地借用、土地互 換和土地 銀行等其他形式。 這些方式在不同情境和目的下被 採用,以 適 應各 種土地使用和交易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