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又稱福德正神,是漢族民間信仰之一。農曆“二月二”(龍抬頭)這天,各家各戶都要拜奉土地公神,這是為了祈求新的一年裡五穀豐登、生意興隆、平安順利。據有關史料記載,漢時已有土地神。傳說中的土地公以未嫁女最稱職。早期漢人社會對土地公有現象有權威性的解釋,它一律以無為依據。因此對土神皆用祭祀辦法予以招來歸附。宋代時祭祀辦法轉變為一個特殊的民間活動日。宋吳自牧《夢溪筆談》中引用了這個民間故事:“海州東海縣有劉氏者,以剳子(即祭文)致祭於其神,而神顯應,遂為立廟,號為‘海神’,亦曰‘東海當境土地’雲。”
土地公信仰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社祭。社祭是古代人們所舉行的祭社神(即土地神)的一種儀式。漢以前是“天子以特牛享於神祇”,而庶人則“或無牲”。後來由於社神的地位逐漸降低,到了唐代以後,由於祭先農的壇廟稱“社稷壇”,於是社神的身份也只好降為稷而代之了。但是社神雖然地位降低了,但是他的名稱卻一直沿用下來。至於土地神的名稱則是在宋代以後,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繁榮的結果,人口流動增多,人們對生存的物質環境有了更迫切的要求,因此也就產生了對保護地方平安、促進五穀豐登、保佑生意興隆的神靈的崇拜與信仰。
此外,土地公的故事還有許多,如《陳聖宗求雨》、《林願小郎》、《許真君的傳說》等。這些故事不僅豐富了土地公信仰的文化內涵,也反映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