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管理局
土地局,全 稱 國家土地管理局,是中 華人民共和 國 國 務院的原有直 屬 機 構。
土地局的主要 職 責 包括但不限 於 貫 徹 執行 國土 資源管理的法律、法 規、 規章和政策, 負 責起草土地、 礦 產等自然 資源管理和地 質 環境保 護的政策和 規範性 檔案, 組 織 實施土地利用 總 體 規劃和 計劃,管理土地 資源和城 鄉地籍、地政工作,保 護土地、 礦 產 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 權益,以及 負 責土地市 場的 監管和土地 資源的 調查、 統 計、定 級、登 記和 發 證工作。
1998年, 國家土地管理局 與地 質 礦 產部、 國家海洋局、 國家 測 繪局共同 組建了 國土 資源部, 這一改革加 強了政府在 國土 資源管理方面的 職 責,建立了 國家土地督察制度, 並 進一步加大了 對省 級政府管理和利用行 為的 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