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剩餘法公式主要有 兩 種形式,具 體 取決於估 價的目的和 條件。
適 用於 現有不 動 產中所含地 價 評估的 剩餘法公式:
公式:土地 價格 = 不 動 產交易 價格 - 房屋 現值 - 交易 稅 費
不 動 產交易 價格:依 據客 觀交易 價格, 採用市 場比 較法或 結合不 動 產的 經 營 狀 況和市 場 條件 運用收益 還原法 確定。
房屋 現值: 參照收益 還原法中的有 關 規 則 測算。
交易 稅 費:主要 包括不 動 產交易 過程中的 稅 費。
適 用於待 開發土地估 價和 現有不 動 產中所含地 價 評估的通用 剩餘法公式:
公式:待估宗地 價格 = 不 動 產 總 價 - 開發 項目整 體的 開發成本 - 客 觀 開發利 潤
不 動 產 總 價: 開發完成 後的土地 總 價值或房地 產 總 價值。
開發 項目整 體的 開發成本: 項目 開發建 設期 間所 發生的客 觀 費用的 總和, 包括地 價款、土地 開發 費用或房屋建造成本、管理 費用和 購地 稅 費等。
客 觀 開發利 潤:一般以土地或不 動 產 總 價值或全部 預付 資本的一定比例 計算。
這 兩 種公式都是 基於 剩餘法的原理,即通 過扣除 開發成本和相 關 費用 後,得到土地的 價值。 剩餘法的 適用 範圍 廣泛, 包括待 開發不 動 產的土地估 價、待改造 後再 開發不 動 產中的土地估 價,以及 僅 將土地 開發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估 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