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 減值 準備是指在建工程 預 計 發生 減值 時,企 業 為在建建 設工程提取的 減值 準備。
在新的 會 計 準則中, 雖然 「在建工程 減值 準備 」和 「工程物 資 減值 準備 」科目表中未 單 獨 設定,但在解 釋 「在建工程 」科目 時提到,如果在建工程 發生 減值,也可以 設定 這些二 級科目。在判 斷在建工程是否 減值 時, 會依 據 資 產可能已 經 發生的 減 損 跡象,如 資 產市 價大幅度下跌、企 業 經 營 環境 變化、市 場利率提高等。如果存在 這些 跡象,或者在建工程 長期停建且 預 計在3年 內不 會重新 開工,企 業就需要 對其可 收回金 額 進行正式估 計,如果 資 產的可 收回金 額低 於其 賬面 價值,就 會 確 認 減值金 額, 並借 記 資 產 減值 損失, 貸 記 資 產 減值 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