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是政府下屬的一個組織,全稱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的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環境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管理手段的組織草擬和管理辦法的會同監督管理。
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
負責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停車的督管等。
此外,城市管理還涉及管理城市地區的自然、社會和經濟方面,包括:
規劃、設計和管理城市空間和基礎設施。
解決貧困、不平等和獲得服務等社會和經濟問題。
與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合作,如地方政府官員、社區團體和私營部門組織,以創建可持續和宜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