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教股,即基礎教育股,主要負責全區公民辦中國小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
基教股的職責包括綜合管理和指導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學前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指導基礎教育的布局、結構調整和課程改革;指導中國小的思想政治、德育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普通高中、國中、國小的招生計劃並負責招生工作;負責國中、國小的入學和畢業資格審定、學籍管理、畢業會考、畢業證書發放工作;監督基礎教育教學計劃的執行和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的使用情況;制定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實施質量獎懲;指導示範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的創建工作;推進和檢查全縣各校「五項管理+考試管理+課後服務」政策的落實;負責校外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監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