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創世說。基督教認為上帝是至高無上的存在,創造了自然界和人類。
原罪說。人類因亞當和夏娃的罪過而天生帶有原罪,需要通過救贖來彌補。
救贖說。基督教認為人類無法自救,上帝通過其獨生子耶穌基督的犧牲來實現救贖。
天堂地獄說。基督教闡述了現實世界的有限性和人類靈魂的永恆性,以及善惡最終將得到相應的報應。
三位一體論。基督教認為上帝由聖父、聖子(耶穌基督)、和聖靈三個位格組成,但本質上是同一的上帝。
因信稱義。強調信仰耶穌基督的重要性,認為人的得救不依賴於行為,而是基於對上帝的信仰。
預定論。加爾文教義中提出,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和命令,強調了上帝在人類生活中的絕對主導作用。
這些教義共同構成了基督教的基本原理,強調了信仰、救贖和上帝的絕對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