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所感是一個多維度的概念,它涉及到個人與特定環境之間的互動和體驗。具體來說,場所感可以分為兩個主要方面:
場所精神(The Spirit of Place):
指的是場所本身所具有的特徵,這些特徵賦予了場所特定的情感或個性。
場所精神是由一系列特徵集中表現出來的,這些特徵可以是物理特性、可意象性,或者是與重要真實事件或神話事件相關的聯繫。
獨特的場所精神使得某些場所被視為特殊或值得記憶的地方。
場所依附(Place Attachment):
描述的是人與場所之間的情感連帶、歸屬和認同。
這種依附關係是通過個人的經驗、記憶和意向在日常生活和個人與社區之間培養起來的。
場所依附感不僅存在於個人與社區之間,也可以發生在旅遊者與旅遊社區之間。研究表明,居住時間越長、年齡越大、收入越低的少數民族人群對自己的社區的依附感越強。
場所感具有以下四個特徵:
連續性:指個人與場所之間的互動是持續不斷的。
獨特性:每個場所都有其獨特的特徵和意義。
自我實現性:個人通過在特定場所中的活動實現自我價值。
自我效能:個人在特定場所中感到能夠有效地實現目標。
強烈的場所感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融入周邊環境,吸引新居民,並使居民因居住於此而感到自豪。此外,場所感也是一種能夠抽離出庸常體驗感的特殊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