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智慧型理論(簡稱MI理論)是由美國教育學家和心理學家霍華德·加德納(Howard Gardner)於1983年提出的。該理論認為人類的智力不僅僅局限於傳統的智商測試中的語言和邏輯數學智慧型,而是包括多種不同的智慧型形式。加德納博士將這些智慧型分為以下幾種:
語言智慧型。指善於使用語言進行溝通和思考的能力。
邏輯數學智慧型。指善於邏輯推理和數學思維的能力。
空間智慧型。指善於觀察和理解空間的能力。
身體-運動智慧型。指善於運動和控制身體的能力。
音樂智慧型。指善於感知和創造音樂的能力。
人際智慧型。指善於理解和與他人交流的能力。
自省智慧型。指善於反思和了解自己的能力。
自然觀察智慧型。指善於觀察和理解自然界中的事物和現象的能力。
多元智慧型理論強調,每個人的智慧型組合都是獨特的,不存在單一的普遍智力。這種理論為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新的視角,幫助他們更好地理解和培養學生的多樣化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