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館和領事館的主要區別在於職責範圍、級別和對所在國的外交關係。以下是詳細介紹:
職責範圍。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其職責範圍遍及駐在國的各個地區;而領事館主要負責維護本國公民的合法權益,辦理簽證和護照等領事業務,通常只負責所轄地區的業務。
級別。大使館的級別通常高於領事館,大使館館長一般由大使擔任,由國家元首任命,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而領事館的主要官員包括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副領事等。
對所在國的外交關係。大使館通常受本國外交部和政府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此外,大使館和領事館的設定條件和對所在國的外交關係也有所不同:
設定條件。大使館一般只在彼此建交的國家之間設立;而領事館的設立不限於是否建交,主要取決於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
對所在國的外交關係。如果兩個國家斷交,通常需要撤銷在對方國家的大使館;而領事館的設立不以兩國是否建交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