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教師的一種職稱
大學講師是高等學校教師的一種職稱,位於副教授之下,助教之上。他們主要負責講授一門或多門課程,並進行相關的科學研究。講師需要具備大學專科以上的學歷,能夠熟練地閱讀外文專業書籍,並且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在職業發展路徑上,大學講師通常是成爲大學教授的必經之路,通過教學、研究和輔導學生,積累經驗,探索學術見解,最終可能晉升爲教授。
此外,講師也可能指培訓行業中的授課者或課堂討論之主持人,有企業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之分。在大學講師的工資制度中,有的大學推出了“三元結構薪酬制度”,將崗位、資歷、績效作爲教師薪酬構成的三個要素,以鼓勵教師多上講臺和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