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之間的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相互扶養的義務。夫妻在經濟上應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輔助。當一方需要扶養時,另一方必須履行扶養義務。
忠誠婚姻的義務。夫妻應互相忠實、尊重、關愛和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共同承擔家庭責任和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夫妻雙方對子女有平等的撫育權利和義務,共同承擔計劃生育的義務,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以及對共同的債務有平等的清償義務。
同居義務。基於配偶身份,夫妻有共同生活的義務,包括性生活在內的各項內容。
以上義務是夫妻間在法律和道德上的基本要求,旨在維護婚姻的穩定和家庭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