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面臨多重限制,以下為詳細介紹:
失信人將受到高消費行為的限制,包括但不限於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賓館或夜總會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進行高檔裝修、租賃高檔辦公場所、購買非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等。
失信人無法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對於失信人子女的影響包括限制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以及在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時可能面臨的政審不通過。
失信人的信息可能會被公布,影響其社會信譽和商業活動。
這些措施共同構成了對失信人的全面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