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日期的計算方式取決於具體的標註方式,以下是失效日期的計算方式:
直接標明失效期。例如“失效期:2019年04月”,這種標註方式直接說明了藥品失效的日期,即該藥品從2019年4月1日起失效。
直接標明有效期。例如“有效期至2018年12月”,這種標註方式意味着藥品可以使用至有效期的最後一天,即2018年12月31日。
有效期年數或月數。例如“批號180815”,有效期爲2年,這種標註方式可以通過生產日期加上有效期來計算失效日期,如上述例子中的藥品失效日期爲2020年8月14日。
此外,如果失效期已過,則該商品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