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完善責任制。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防台抗旱責任制,確保各村、水工程管理單位等將責任制落實到防汛防台抗旱的各個環節。
調整防汛防台工作組。及時調整防汛防台工作組成員,並公布防汛崗位的相關責任人名單。
強化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各級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確保重點區域、河段和環節的防汛抗旱責任落實到人。
做好防災減災準備。利用汛期到來前的有限時間,進行病險工程除險加固、水毀工程修復和抗旱應急工程建設。
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強化汛期值守、巡壩查險、險情搶護等工作,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同時保障供水安全。
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和調度管理。完善預報方案,改進監測方法,提高預報精度,為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做好防汛抗旱準備。督促各地完成應急預案的修訂,落實應急搶險隊伍和物資,加強防汛培訓演練。
抓好江河洪水應對和極端暴雨防範。密切監視雨情汛情發展變化,加強聯合會商研判,及時啟動應急回響。
抓好搶險救援救災。統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搶險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加強指導支持。根據汛情旱情災情發展,及時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加強指導,確保責任人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