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假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職工遭遇工傷事故或患上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時,可向單位提出申請休工傷假。
職工應出具醫院的診斷建議或證明給單位。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但在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情況下,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如果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將停發原待遇,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滿後,如果工傷職工仍需治療,將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此外,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後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申請時,需要提交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