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流程大致如下:
提交資料。申請人需要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由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報名審覈。攜帶所需材料到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報名。
預約考試。通過審覈後,可以預約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
參加考試。依次參加科目一(理論)、科目二(場地駕駛)和科目三(道路駕駛)的考試。
等待結果。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會在一箇工作日內核發《學習駕駛證明》,並安排進行交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然後組織領證前宣誓。
領取駕駛證。教育完成後,製作並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應在《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內(通常爲三年)完成所有考試。如果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已合格的考試成績將作廢。申請人也可以在居住地、戶籍所在地或者暫住地提出申請,具體取決於申請人的居住情況。如果是現役軍人或境外人員,則需在居住地或居留地提出申請。對於增加準駕車型的申請,還需提交所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