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蓮華經》的含義可總結如下:
《妙法蓮華經》,通常簡稱爲《法華經》,是由姚秦鳩摩羅什翻譯的佛教經典,全經共七卷二十八品,約六萬九千字,被收錄在《大正藏》第9冊,經號262。
從梵文來看,“Sad-dharma”意爲“妙法”,而“Puárīka”意譯爲“白蓮花”,在這裏“妙法”指的是佛法,“白蓮花”則象徵佛法的純潔、清淨和完美。因此,“Sūtra”意爲“經”,整個經文的標題《妙法蓮華經》便意味着“以蓮華的明淨來形容大法的微妙”。
《妙法蓮華經》是佛陀釋迦牟尼晚年時期向弟子們傳授的教義,它強調了佛法的不二性和普遍適用性,即不分貧富貴賤,人人皆有成佛的潛力。該經典還提出了“諸法實相”的概念,成爲後來中國佛教,尤其是天台宗構建教義體系的重要觀念。
《妙法蓮華經》主張一切衆生皆可成佛,提倡普遍的救世觀念,並特別強調了觀世音菩薩的信仰,使其在中國成爲最深入人心的菩薩形象之一。
總的來說,《妙法蓮華經》不僅是一部佛教經典,更是一種對佛法純潔和普遍性的象徵,它在大乘佛教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對後來的佛教發展和教義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