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的具體流程和要求因地區而異,但通常遵循以下基本步驟:
提交申請。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可以由本人、父母或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18周歲以上的人則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準備戶口本、身份證、一定數量的1寸照片等。如果是學生,可能需要學校出具的在校證明;如果是正式在編職工,可能需要單位人事部門同意並出具證明。
申請和審批。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表格。然後,逐級上報至市、縣級公安機關審批。
特殊情況。已滿16周歲的公民需要改名的,可能還需要進行公證。特別注意,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不得變更姓名。
完成手續。所有步驟完成後,可以回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列印新的戶口本,完成改名流程。
不同地區和特定情況下,具體的改名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的戶籍管理部門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