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士精神起源於20世紀60年代的西方,特別是在美國和英國,它代表了當時一部分年輕人的反叛態度和生活方式。以下是嬉皮士精神的主要特點:
叛逆文化:嬉皮士蔑視傳統,廢棄道德,有意識地遠離主流社會,通過獨特的生活方式來表達對現實社會的叛逆。
公社式和流浪生活:他們提倡非傳統的宗教文化,批評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反對政府對公民權益的限制和大公司的貪婪。
純精神對抗社會既成價值觀念:嬉皮士精神是排斥暴力的,用純粹精神對抗社會既成的價值觀念,懷念簡單原始的群居生活,崇尚純精神、熱愛生命和大自然、與人為善的本性。
非暴力和平和:嬉皮士精神也體現了對和平的追求,他們批評戰爭的無人道性,提倡非暴力和平和。
需要注意的是,嬉皮士運動並沒有明確的宣言或領導人物,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嬉皮士這個詞也被貶義使用,用來形容長發的、骯髒的吸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