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辦理護照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嬰兒的出生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這是證明嬰兒出生的文件。
嬰兒的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需複印戶口本首頁及嬰兒頁。
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需提供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如果父母有一方不能陪同,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監護人的同意書。需填寫並簽署,表明同意爲嬰兒辦理護照。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通常爲二寸照片,背景爲白色,數量根據具體要求而定。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父母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法定監護人證明等。
辦理流程通常包括預約、填寫申請表、拍照、複印證件、提交材料、繳費並領取護照。需要注意的是,嬰兒(未滿16週歲)辦理護照時,可能不需要親自到場錄入指紋,也無需嬰兒本人簽字。辦理護照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在辦理前諮詢當地出入境管理局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