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土地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廣義上泛指城鄉建設過程中已經占有或使用的土地;狹義上則特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閒置、未充分利用或利用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
這些土地具有進一步開發的潛力,包括低效利用的土地、破產企業閒置的建設土地、需要調整的不符合城市規劃的其他建設土地等。通過舊城改造、老工業區改造等過程,可以在這些已有土地中創造出新的用地空間,政府將這些土地儲備起來,並根據規劃進行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
存量土地是一個多層次的概念,廣義上泛指城鄉建設過程中已經占有或使用的土地;狹義上則特指現有城鄉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閒置、未充分利用或利用不合理、產出低的土地。
這些土地具有進一步開發的潛力,包括低效利用的土地、破產企業閒置的建設土地、需要調整的不符合城市規劃的其他建設土地等。通過舊城改造、老工業區改造等過程,可以在這些已有土地中創造出新的用地空間,政府將這些土地儲備起來,並根據規劃進行招標、拍賣或掛牌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