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
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一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具備法人條件後,自批准設立或者登記註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學校作爲事業單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業單位法人,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此外,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具有兩種主體資格,它既是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主體,又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爲的行政相對人。
事業單位
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法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一條,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具備法人條件後,自批准設立或者登記註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學校作爲事業單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事業單位法人,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此外,學校在行政法律關係中具有兩種主體資格,它既是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主體,又是行政主體實施行政行爲的行政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