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資助的發放時間主要取決於資助的類型和學校的具體政策,以下是相關介紹:
一般情況下,國家助學金是分兩次發放,一次在每年的6月中旬,另一次在11月中旬。有些學校可能會選擇一年發放兩次,一次發放一半的助學金,以便於管理和減輕財務壓力。
對於建檔立卡的學生,春季學期的助學金應在6月15日前發放到位,而秋季學期對老生和9月16日前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新生應在9月25日前發放到位。
此外,原則上國家助學金及生活補助經費應於11月30日前發放完畢,按月發放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第一筆經費應於9月30日前發放。具體的發放時間可能因學校和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建議諮詢所在學校或當地教育局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