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募兵制度是一種重要的軍事組織形式,其特點和影響如下:
募兵對象。宋朝募兵的對象主要包括當地百姓、接替父兄的營伍子弟、饑民和罪犯。新兵入伍時,需要在臉部或手臂上刺上所屬軍號,並發給服裝和緡錢。宋朝士兵的待遇包括正俸(如料錢、月糧、春冬衣賜等)和各種補貼(如郊賞、特支、軍賞、口券等)。
募兵標準。宋太祖時期,採用了挑選強勇士兵作為「等子」,分送各道,命令如式招募。後來改用木挺,分為不同尺寸,稱為「等長杖」,長官和都監依照此來選取新兵。除了身高,還有跑跳動作、視力等標準。
募兵目的。宋朝實行募兵制的目的在於建立一支職業軍隊,與隋唐時期的府兵制不同,府兵制是兵農合一的制度。宋朝通過國家承擔軍費開支的方式來組建職業軍隊。
募兵影響。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荒年對軍隊戰鬥力的影響,增加了士兵數量和武器裝備,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和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招募質量難以保證、招募制度不穩定、加重了政府財政負擔,且無法從根本上解決荒年問題。
綜上所述,宋朝的募兵制度是一種複雜的軍事組織形式,旨在通過招募職業士兵來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和效率。然而,這一制度也伴隨著一些弊端,如招募質量的參差不齊和財政負擔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