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計算公式為:家庭人均年收入=(工薪收入+其他收入)/家庭人口總數。
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確定家庭總收入。將家庭成員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的所有收入來源相加,包括工資、獎金、津貼、投資收益、經營收益等,但不包括繳納的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住房公積金等的實際可支配收入。
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
經營性收入:指住戶或住戶成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淨收入。
財產性收入:指住戶或住戶成員利用其所擁有的金融資產、住房等非金融資產所獲得的收入。
轉移性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住戶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住戶之間的經常性收入轉移。
確定家庭成員人數。計算家庭總人口數,包括家庭成員和未成年子女。
計算家庭人均年收入。將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成員人數,即可得出家庭人均年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式僅供參考,不同地區和機構可能對家庭人均年收入的計算方法有所不同。在實際套用中,還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