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結構是指家庭中成員的構成及其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的狀態,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對穩定的聯繫模式。它包括兩個基本方面:
家庭人口要素。指的是家庭的組成人數和規模大小。
家庭模式要素。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聯繫方式,以及由這些聯繫方式形成的不同家庭模式。
家庭結構可以分爲以下幾種類型:
核心家庭。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組成。
主幹家庭。由父母和已婚子女組成,每代最多不超過一對夫妻。
聯合家庭。包含兩代或兩代以上夫妻,如父母和兩對以上已婚子女。
單親家庭、隔代家庭、同居家庭、同性戀家庭、單身家庭等。
此外,家庭結構還具有以下特徵:
權利等級。在覈心家庭中,夫妻關係通常居於首位。
獨特性。家庭成員間的互動方式與其他社交關係不同。
維持性和適應性。家庭成員的行爲模式和應對壓力的能力。
這些不同的類型和特徵共同構成了家庭結構的複雜性和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