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及時報警。遭遇家庭暴力時,應立即撥打110報警,詳細說明被毆打的時間和地點,以便警方迅速出警並採取措施保護受害者的人身安全。
尋求外部幫助。可以向加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求助。這些單位應給予受害者幫助和處理。
法律途徑。受害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或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加害人將受到行政處罰;若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申請保護令。如果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現實危險,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及時就醫。受害者應儘快就醫,並要求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以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申請法律援助。在司法救濟過程中,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法院應對家庭暴力受害者緩收、減收或免收訴訟費用。
以上措施均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這些途徑,受害者可以獲得必要的幫助和支持,確保自身安全,並尋求對加害人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