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對方違約時,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措施:
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根據《民法典》,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責任。
要求支付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要求賠償損失。由於對方的違約行爲導致的損失,可以要求違約方進行賠償。
要求採取補救措施。如果合同中有關於補救措施的約定,可以要求違約方採取補救措施,例如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或者減少價款等。
通過調解或仲裁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尋求第三方的幫助,通過調解解決糾紛。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雙方同意仲裁,可以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上述途徑都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審理並作出判決。
此外,如果合同中有關於定金的規定,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雙倍返還定金或不予退還定金。在採取這些措施時,建議準備充分的證據和材料,如合同、通信記錄、支付憑證等,以支持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