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撫養權歸屬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孩子的年齡、父母的撫養能力、孩子的意願等。具體來說:
兩週歲以內的孩子:原則上歸女方撫養,尤其是在哺乳期。
兩週歲至八週歲的孩子:法官會根據哪一方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來判決。考慮的因素包括雙方的經濟條件、是否有穩定收入、是否有房子、是否有家人幫忙照顧孩子等。
八週歲以上的孩子:需要考慮孩子的意願,孩子可以決定跟誰生活。
此外,法院還會考慮父母是否有不良行爲(如家暴、遺棄、虐待家庭成員、重婚、出軌等),以及是否有傳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等影響撫養能力的因素。如果父母雙方的條件相似,可能會有一箇默認的判決,比如一人撫養一箇孩子。法院還會鼓勵共同撫養,如果難以實現,會做出探視權的判決,並確保雙方都有權與孩子保持聯繫。
最終,法院的判決將以孩子的最大利益爲出發點,綜合考慮所有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