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名 程式通常涉及以下步 驟:
準備材料:
孩子的 戶口本
孩子的出生 證明
父母的 結婚 證(如果 適用)
父母 雙方的身份 證
如果孩子已 經 滿18 歲, 還需要 徵求孩子的意 見
提交申 請:
父母 雙方需到 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提交改名申 請。
填 寫改名申 請 書, 並由父母 雙方 簽字 確 認
辦理手 續:
在 戶籍 辦理 機 構,父母 雙方需共同 辦理,且需要 雙方的 簽字。
如果一方不同意改名,另一方 無 權 單 獨 為孩子改名。
戶籍 辦理完成 後,新 戶口本上 將包含新名字和曾用名信息
辦理新身份 證:
在 戶籍 辦理完成 後,可以 辦理新的身份 證。
新身份 證可以 選 擇 郵寄到家,以便更快地收到
請注意,以上步 驟可能因地 區而 異,建 議在 辦理前先 電 話 諮詢 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戶籍科以 獲取最 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