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貨單
小提單,全稱爲提貨單(Delivery Order,簡稱D/O),是收貨人在目的港憑以向承運人現場提取貨物的憑證。在業務處理中,收貨人用提單向船公司換取提貨單,向海關辦理抵關納稅手續後,就可以憑提貨單從船上或倉庫提取貨物。雖然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貨物是以正本提單爲交換條件,但在實際業務中則是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先向船公司在卸貨港的代理人交出正本提單,再由船公司的代理人簽發一份提貨單給收貨人或其代理人,然後再到碼頭倉庫(倉庫交貨)或船邊(船邊交貨)提取貨物。提貨單的性質與提單完全不同,它只不過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指令倉庫或裝卸公司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憑證而已,不具備流通或其他作用。爲了慎重起見,一般都在提貨單上記有“禁止流通”(non negotiable)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