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杖則受,大杖則走”的意思是,在父母用輕微的懲罰來管教時,作爲子女應忍受;但如果懲罰變得過於嚴重,則應該逃避。
這是儒家思想中關於孝道的體現,強調在父母責罰時,應適度忍受,以示順從和尊敬,但同時也要保護自己不受過度的傷害。這種做法旨在平衡孝順和對自身安全的考慮,其源自《孔子家語·六本》,被視爲孝子在面對父母責罰時應持有的態度。
“小杖則受,大杖則走”的意思是,在父母用輕微的懲罰來管教時,作爲子女應忍受;但如果懲罰變得過於嚴重,則應該逃避。
這是儒家思想中關於孝道的體現,強調在父母責罰時,應適度忍受,以示順從和尊敬,但同時也要保護自己不受過度的傷害。這種做法旨在平衡孝順和對自身安全的考慮,其源自《孔子家語·六本》,被視爲孝子在面對父母責罰時應持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