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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行星如何命名

小行星的命名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程序:

命名權屬於發現者,他們可以爲發現的小行星建議名字。

小行星的名字由兩部分組成,前面是永久編號,後面是名字。每顆被證實的小行星會先獲得一箇永久編號,隨後發現者可以爲其建議名字。

命名申請需提交給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小天體命名委員會,並獲得全票贊成才能通過。通過後的命名會刊登在《小行星公報》上,從而得到國際認可。

命名小行星的申請必須基於對該天體軌道的精確測定。在此之前,小行星會獲得一箇臨時編號,格式通常爲發現年份+兩個英文字母+阿拉伯數字。

臨時編號中,年份代表發現年份,第一個英文字母代表月份,第二個英文字母和數字代表這半個月內發現的第幾個小行星。

小行星的命名可以反映多種元素,包括但不限於人名、地名、花名、機構首字母縮寫,以及羅馬或希臘神話中的神名。隨着越來越多的小行星的發現,命名傳統也逐漸擴展到歷史人物、城市、童話人物等其他重要人物或物體的名字。例如,霍金小行星是對物理學家斯蒂芬·霍金的紀念,袁隆平小行星則是爲了表彰農業科學家袁隆平的貢獻。

綜上所述,小行星的命名是一箇由發現者提議、國際天文學聯合會批准的過程,涉及臨時編號和永久編號的使用,以及多樣化的命名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