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人口的計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人口普查。通過入戶統計的方式進行調查,登記常住人口。這種方法雖然準確,但工作量大,需要較多的人力和物力。
人口測算。利用相關部門的人口變動資料進行計算。這包括基於戶籍人口、流入和流出人口的數據來推算常住人口。
人口抽樣調查。以人口普查數據爲基礎,利用人口變動抽樣調查資料進行推算。
居住人口的構成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人員:
戶籍人口。指戶口登記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
非戶籍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地但戶口不在本地的人口,特別是那些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流動人口。指離開了戶籍所在地而在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這些人口在統計時常住人口的一部分。
此外,居住人口的計算還涉及到一些相關指標,如居住區人口毛密度、容積率、人均住宅建築面積、人均住宅使用面積、戶均住宅套數、住宅成套率、住宅自有(私有)率和住房困難戶數等。這些指標有助於更全面地瞭解居住人口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