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員會
居委會,即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如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等。居民委員會的成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每屆任期五年。居民委員會是社區內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社區不僅包括居民,也可能包括駐社區內的單位和各類組織。
居民委員會
居委會,即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如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等。居民委員會的成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可以連選連任,每屆任期五年。居民委員會是社區內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社區不僅包括居民,也可能包括駐社區內的單位和各類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