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出形式包括以下幾種:
開放式展陳:打破傳統封閉式展陳,爲消費者提供觀察、觸摸以及選購商品的便利。
節令式展陳:根據季節及節日需求調整展陳方式和色調,促進節令商品銷售。
連帶式展陳:將具有連帶關係的商品相鄰擺放,引起消費者購買慾望。
藝術式展陳:通過藝術造型使商品巧妙佈局,賦予展陳藝術品位和魅力。
系列展陳:整合同一主題、文化階段、類別或品牌的展品,形成連貫展示效果。
主題展陳:以特定主題聯繫不同類別或時期的展品,提供豐富知識和啓示。
互動展陳:利用數碼化、聲光電技術手段,讓觀衆互動式展示展品。
藝術展陳:結合展品、展覽和展陳方式,創造藝術氣息和品質體驗。
集體展出:包括集體參展和聯合參展,通常由專門人員負責組織工作。
單獨展出:展出者獨立完成展出工作,具有自主權和展示特色的優勢。
畫廊展覽:展示藝術品,如繪畫、雕塑、攝影等。
博物館展覽:展示文物、歷史資料、藝術品等。
主題展覽:多位藝術家展示作品,呈現對特定主題的理解和表達。
個展:藝術家個人展示作品,展示某一階段或領域的創作成果。
聯展:多箇藝術家共同展示作品,呈現多樣性和交流性。
靜態圖文展示:使用範圍廣,成本低,信息傳遞直觀。
音頻視頻展示:結合音頻視頻設備呈現內容,具有動感,易於吸引觀衆。
數字多媒體展示:通過數字信息與實物互動,如數字沙盤、互動投影等,具有強互動性和表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