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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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事跡

岳飛,字鵬舉,生於1103年3月24日,卒於1142年1月27日,是南宋時期著名的抗金名將、軍事家、戰略家、民族英雄,同時也是一位書法家和詩人。他出生於河南省湯陰縣,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在二十歲時開始其軍事生涯,先後四次從軍。從1128年至1141年,他率領的岳家軍與金軍進行了數百次戰鬥,取得了顯著的戰績。在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了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成功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在完顏宗弼毀盟攻宋時,揮師北伐,收復了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然而,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堅持求和立場,催促岳飛撤軍。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被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岳飛及其長子岳雲、部將張憲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處死。

宋孝宗時期,岳飛被平反,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封鄂王。岳飛不僅在軍事上有傑出貢獻,他還重視人民抗金力量,提出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與宋軍互相配合。他的治軍方式以賞罰分明、紀律嚴整著稱,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岳家軍以其嚴格的軍紀和戰鬥力而聞名,有「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優良作風。金軍對岳家軍極為敬重,評價為「撼山易,撼岳家軍難」。

此外,岳飛的文學成就也不容忽視,他的詞作《滿江紅》是流傳千古的愛國名篇。岳飛的生平和事跡在中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成為後世敬仰的英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