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的會計處理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當企業墊付工傷員工的醫藥費時,會計分錄為:借方記入「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貸方記入「現金」或「銀行存款」。
當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企業墊付的醫藥費時,會計分錄為:借方記入「銀行存款」或「現金」,貸方記入「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如果保險公司或社保不是全額賠付,企業需要承擔一部分費用。這時,會計分錄為:借方記入「銀行存款」和「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對於企業承擔的部分),貸方記入「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企業支付工傷賠付款時,會計分錄為:借方記入「應付職工薪酬(企業承擔)」,貸方記入「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為員工繳納了保險,而保險公司或社保提前支付了醫藥費,會計分錄為:借方記入「銀行存款」或「現金」,貸方記入「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綜上所述,工傷賠償的會計處理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涉及到的會計科目包括「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