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的「平均律」是一套包含兩卷的音樂作品,每卷都有二十四首前奏曲與賦格,因此這套作品也被稱為「四十八首前奏曲與賦格」。這些作品以二十四個大小調寫成,每首曲子都具有獨特的特性。巴哈的這套作品是第一部完整且具有全部調性的鋼琴曲集。儘管在此之前,Johan Kasper Fischer和Johann Matheson分別寫過包含不同調性的前奏曲與賦格,但巴哈的「平均律」在音樂史上具有更為重要的地位,因為它首次將這一概念系統化並套用於鋼琴作品。
巴哈的「平均律」是一套包含兩卷的音樂作品,每卷都有二十四首前奏曲與賦格,因此這套作品也被稱為「四十八首前奏曲與賦格」。這些作品以二十四個大小調寫成,每首曲子都具有獨特的特性。巴哈的這套作品是第一部完整且具有全部調性的鋼琴曲集。儘管在此之前,Johan Kasper Fischer和Johann Matheson分別寫過包含不同調性的前奏曲與賦格,但巴哈的「平均律」在音樂史上具有更為重要的地位,因為它首次將這一概念系統化並套用於鋼琴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