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一種在藝術、音樂、建築和文學等領域廣泛套用的風格術語,自17世紀初至18世紀上半葉在歐洲流行。
巴洛克這個詞來源於葡萄牙語barroco,原意指一種不規則的珍珠,含有不整齊、扭曲、怪誕的意思。在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作家使用這個詞來批評那些不按古典規範製作的藝術作品。巴洛克風格雖然在繪畫、建築和雕刻等方面有所體現,但尤其以佛蘭德斯的魯本斯和義大利的貝爾尼尼為代表。巴洛克風格的藝術作品追求一種繁複誇飾、富麗堂皇、氣勢宏大、富於動感的境界,與文藝復興時期確立的錯覺主義再現傳統相繼承,但拋棄了單純、和諧、穩重的古典風範。巴洛克時期在西方音樂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巴洛克音樂以其宏偉、壯觀、熱情如火和充滿活力的特點而著稱,強調情感的表現和戲劇性的對比。巴洛克時期大約從1600年到1750年,這一時期在建築、音樂、文學和裝飾藝術等領域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