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的婚俗有其獨特的特點,具體可參考如下:
婚禮舉行兩次。布朗族青年男女結婚時,會舉行兩次婚禮。首次婚禮後,新郎新娘各自居住,不同房,直到婚後的第二天,新娘會將新郎接到女家,舉辦儀式。如果女方落戶到男方,則在男方家辦酒席,新郎和新娘會在當晚被悄悄接到男家,稱為「偷新娘」。這樣的生活一般持續三年,期間女方生育的孩子由女方家庭撫養,也屬於女方家庭。三年後,如果夫妻感情融洽,可以舉行第二次婚禮,屆時妻子會攜子女正式搬到男方家生活。
婚姻習俗存在地區差異。在臨滄地區的布朗族實行較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婚前需要托媒送禮,女方父母同意後訂婚。男方需給出聘禮和聘金。婚後,女子住在男方家,雙方需守貞操。而在西雙版納和瀾滄縣的布朗族實行氏族外婚,不太嚴格。青年男女可以自由戀愛,男方雖需托媒求親,但雙方父母較少乾涉。在西雙版納山區,布朗人盛行隨妻居的習俗,男子結婚後可能終身生活在女家或在妻家居住三年。三年期間,男子在父母家吃飯和勞動,晚上去岳父母家睡覺。三年期滿並生育後,再舉行婚禮,將妻子接到男家長住。
上述是布朗族婚俗的主要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