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幫小孩改名字,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
戶口本:包括孩子和父母的戶口本。
身份證:父母雙方的身份證。
出生證明:孩子的出生證明。
結婚證(如果父母已婚):父母的結婚證。
離婚證(如果父母離婚):父母的離婚證。
申請書:填寫並簽署的改名申請書。
攜帶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改名手續。辦理過程中,可能需要雙方父母和孩子都在場,並且戶籍辦理機構要求雙方簽字後方可給孩子改姓更名。改名的過程可能在十五分鐘左右完成,新戶口本上會有新名字和曾用名。之後,可以繼續辦理新的身份證,通常也可以在當天完成,並可以選擇郵寄到家。
建議在辦理前先打電話諮詢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瞭解具體的改名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