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表具有多重作用,主要包括:
獎懲依據:年度考核表可以作為用人單位獎懲的依據。考核結果優秀或合格的員工,年底可以獲得獎勵工資;而不合格的員工則不能獲得獎勵工資,連續兩年不合格還可能面臨降級或降工資的處罰。
工作調整:年度考核表也是用人單位調整員工工作崗位的依據。如果員工考核不合格,用人單位可以據此調整其工作崗位。
勞動爭議依據:考核表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參加勞動爭議的依據。
班子建設:年度考核被用作班子運行情況的「度量衡」,促進班子建設,通過總結述職、民主測評等方式全面檢視,綜合分析,掌握班子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選人用人:年終考核作為選人用人的「識別碼」,通過多層次、多維度的評價,為選人用人提供參考依據。
激勵幹部:年度考核作為激勵幹部的「強心劑」,將考核結果與幹部待遇掛鈎,激勵幹部履職盡責。
然而,也有觀點認為年度考核在現實中可能已經「名存實亡」,因為考核結果很少出現「不合格」情況,優秀等次的確定和提拔晉升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單位領導的意見,導致年度考核日趨形式化。此外,年度考核對個人績效發放的影響也有限,因為年終績效的再分配也有形式化的趨勢,使得年度考核在績效分配中的作用實際上已經被多數事業單位人員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