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幸福公式的描述有很多,不同的學科領域和學者對此有不同的看法。以下是基於提供的信息的總結:
經濟學領域。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教授提出了一個著名的「幸福方程式」,他認為個人幸福等於物質財貨除以消費欲望。這個公式表明,當欲望不變時,幸福與財貨成正比;當財貨不變時,幸福與欲望成反比;當財貨和欲望同時增加時,如果財貨的增速超過欲望的增速,幸福感會增加,反之則會下降。
心理學領域。美國心理學會前任主席、積極心理學創始人馬丁·塞利格曼提出了一個幸福公式,他認為幸福指數等於先天遺傳素質、後天環境加上個人能主動控制的心理力量。
此外,還有其他的幸福公式,如幸福=現在的收益(境遇)/過去的收益(境遇)(用於個人縱向比較幸福感),幸福=他人的收益(境遇)/自己的收益(境遇)(用於個人橫向比較幸福感),以及幸福=自然環境的感受/對自然環境的期望(衡量自然環境對幸福感的影響)等。這些公式從不同角度探討了幸福的構成和影響因素。